債權催告

存證信函草稿

依郵政存證信函格式產出之 PDF 草稿,作為意思表示送達之證據。本平台僅產草稿,使用者需親至郵局以掛號方式寄出。

誰會用到

核心條款 · 為什麼這樣寫

主旨

民法 第94條 (對話意思表示)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,其意思表示,以相對人了解時,發生效力。再次按下或按 Escape 關閉

一句話講完訴求,方便對方快速理解

事實 / 請求 / 期限

民法 第95條 (非對話意思表示)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,其意思表示,以通知到達相對人時,發生效力。但撤回之通知,同時或先時到達者,不在此限。再次按下或按 Escape 關閉

三段式:先敘事實,再列請求,最後給期限

常見踩雷

常見問題

存證信函寄出後對方不回怎麼辦?

意思表示一經到達即生效(民法 §95),對方收到不論是否回應皆不影響效力。逾期未處理可進入下一步(支付命令 / 訴訟)。

可以用 Email 取代存證信函嗎?

Email 可送達意思表示,但證明力較低(對方可能否認收到)。郵政存證信函有郵局存查、有掛號回執,訴訟證據力最強。

準備好了嗎?

3 分鐘填表,自動引用法條,雙方電子簽署,留存 IP 與簽名雜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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